metadata: xxx xxx xxx zho xxx 法學博士清水澄新<著R> 法津<經R>濟辭典 上 海 群 益 書 <社R> 發 行 [0001]

吾國雄視大陸數千年於玆矣寰宇<統R>一外鮮强敵人民心目中 惟有家庭存<續R>之一問題幾不知國家爲何物而法律經濟之思 想雖在士大夫猶多闇焉況中流以下乎近日萬國交<通R>競爭劇 烈吾國殆哉岌岌幾有不能存立於地球之勢於是志士號呼奔 走提唱國家主義而國民亦以生死存亡之關係切<迫R>生國民之 自覺於是有法律之研究有經濟之討求馴至立憲問題漸成爲 朝野之輿論而此種學問<愈V>爲社會之所期望矣泰西諸國以宗 教束<縛R>階<級R>壓迫之反動發生民權又以羣雄<角V>立故其國家之 <組R><織R>日趨發<達R>爲國者欲求治安勢不得不取法於泰西然東西 洋之國民各有特性亦有不得而强者日本<變R>法<維R>新<追R>蹝歐美 [0002] 外應世界之大勢內<適R>國民之性質其<運R>用之妙誠有可爲我國 民之資者吾國人士研究政法者多取<道R>於日本<累V>年以來以數 千計學有心得復<編R>譯新籍以惠國人冀以發達其政治思想普 及其經濟觀念法至善也所惜者名詞艱澁含旨精<深V>譯者旣未 敢擅易讀者<遂R>難免<誤V><解V>差之毫釐謬以千里辭典之作其何能 已日本法學博士<清V>水澄先生因感於是特有此著奎文<館R>主橘 君復<請V>吾國人之留學於東京帝國大學者集而譯之書將成矣 託爲校閱并囑爲序余固有志於斯學者喜其嘉惠吾徒有益於 我國民前<途R>者良多匪僅爲供參攷而<已V><卽V>將來編纂法典審取 名詞亦可奉爲圭臬誠近來之善本也爲弁數語敢貢讀者

丁未八月 陳介謹序於東京

自序

以法治國。爲立憲君主政治之要點。故欲爲立憲君主 政治施行之準備。法制自不可不完備。今 大清帝國。 銳意改革。立憲君主政體之議。亦已碻定。則法之爲何 物。與夫法中專門語之字義。人無上下。皆所應曉。然欲 求其字義於羣籍。夫豈易言。是予之所以有辭典之著 也。準此辭典。按圖<索R>驥。雖不敢謂法中專門語盡在於 是。然苟能由此以<概V>知其大要者。其亦足以副予之望 已夫。

明治四十年九月

清 水 澄 識

[0001] <緒V>言 緒言

一本書爲清國有司學生之有志於經國濟世之學者。蒐集關於法律經濟之 一般用語。<並V>下以解釋而成。
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徧採自日本帝國之成文法。及斯學專攻諸大家之著<述V>。 包含一切成典。語解。釋語。
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之解釋。務期平易明晰。周密懇到。不敢徒馳高<遠R>。或蹈踈 略之弊。
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均於其傍注以日本假名。示其讀法。以供留學日本之學 生。及嘗留學日本諸有司學生獨修之便。
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均依其首字之<畫V>數。按次排列。分爲一畫部二畫部等。閱 者按首字之畫數。卽知其字所在之部類。且附首字之畫數索引。以便各語 之搜索對照。

一本書所集之日本帝國成文法。擧其重要者如左。

[0002] 緒言

大日本帝國憲法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十一日發布

皇室典範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十一日發布

議院法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法律第二號

<衆V>議院議員<選R>擧法 # 明治卅三年三月\\法律第七十三號

貴族院<令V> #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\\勅令第十一號

法 例 # 明治三十一年七月\\法律第十號

會計法 #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四號

裁判所構成法 # 明治二十三年二月\\法律第六號

裁判所構成法施行<條V>例 # 明治二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二十二號

執達吏規則 #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\\法律第五十一號

執達吏手數料規則 #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\\法律第五十二號

辯護士法 # 明治二十六年三月\\法律第七號

行政裁判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六月\\法律第四十八號

訴願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\\法律第百○五號

民 法 # 明治二十九年四月\\法律第八十九號

民法施行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一號

不動產登記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二十四號

戶籍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二號

戶籍法取扱手續 # 明治三十一年七月\\司法省訓令第五號

國籍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六號

供託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十五號

商 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八號

商法施行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九號

破産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四月\\法律第三十二號

[0003] 緒言

保險業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九號

民事訴訟法 # 明治二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九號

人事訴訟手續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三號

非訴事件手續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一號

競賣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五號

刑 法 # 明治十三年七月\\太政官布告第三十六號

改正刑法 # 明治四十年四月\\法律第四十五號

刑事訴訟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\\法律第九十六號

監獄則 # 明治二十二年七月\\勅令第九十三號

府<縣V>制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四號

郡 制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五號

市 制 # 明治二十一年四月\\法律第一號

町村制 # 明治二十一年四月\\法律第一號

地租條例 # 明治十七年三月\\布告第七號

所得稅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十七號

<營V>業稅法 # 明治二十九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三號

徵兵令 # 明治二十二年一月\\法律第一號

治安警察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六號

著作權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九號

出版法 # 明治二十六年四月\\法律第十五號

特許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六號

意匠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七號

商標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八號

實用新案法 # 明治三十八年二月\\法律第二十一號

[0004] 緒言

船舶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六號

船員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七號

郵便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五十四號

電信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五月\\法律第五十九號

移民保護法 # 明治二十九年四月\\法律第七十號

一本書漢譯。成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留學生張君春濤郭君開文之手。更託 精於日語文之陳君介。通觀全部。<細R>加校訂。謹誌於此。以謝其勞。

日本明治四十年九月\\清國光緒三十三年八月 著 者 識

版權所有 民國三年二月十五日四版 # 法律經濟辭典\\定價大洋貳元五角 著 者 # 日本 # 清 水 澄 譯 者 # 四川 # 郭 開 文\\張 春 濤 出版者 # 上海 # 群 益 書 社 印刷所 # 上海 # 群 益 書 社 <總R>發行所 # 上海棋盤街 # 群 益 書 社 分發行所 # 長沙府正街 # 群 益 圖 書 公 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