吾國雄視大陸數千年於玆矣寰宇<統R>一外鮮强敵人民心目中
惟有家庭存<續R>之一問題幾不知國家爲何物而法律經濟之思
想雖在士大夫猶多闇焉況中流以下乎近日萬國交<通R>競爭劇
烈吾國殆哉岌岌幾有不能存立於地球之勢於是志士號呼奔
走提唱國家主義而國民亦以生死存亡之關係切<迫R>生國民之
自覺於是有法律之研究有經濟之討求馴至立憲問題漸成爲
朝野之輿論而此種學問<愈V>爲社會之所期望矣泰西諸國以宗
教束<縛R>階<級R>壓迫之反動發生民權又以羣雄<角V>立故其國家之
<組R><織R>日趨發<達R>爲國者欲求治安勢不得不取法於泰西然東西
洋之國民各有特性亦有不得而强者日本<變R>法<維R>新<追R>蹝歐美
丁未八月 陳介謹序於東京
以法治國。爲立憲君主政治之要點。故欲爲立憲君主 政治施行之準備。法制自不可不完備。今 大清帝國。 銳意改革。立憲君主政體之議。亦已碻定。則法之爲何 物。與夫法中專門語之字義。人無上下。皆所應曉。然欲 求其字義於羣籍。夫豈易言。是予之所以有辭典之著 也。準此辭典。按圖<索R>驥。雖不敢謂法中專門語盡在於 是。然苟能由此以<概V>知其大要者。其亦足以副予之望 已夫。
明治四十年九月
清 水 澄 識
一本書爲清國有司學生之有志於經國濟世之學者。蒐集關於法律經濟之 一般用語。<並V>下以解釋而成。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徧採自日本帝國之成文法。及斯學專攻諸大家之著<述V>。 包含一切成典。語解。釋語。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之解釋。務期平易明晰。周密懇到。不敢徒馳高<遠R>。或蹈踈 略之弊。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均於其傍注以日本假名。示其讀法。以供留學日本之學 生。及嘗留學日本諸有司學生獨修之便。
一本書所集諸用語。均依其首字之<畫V>數。按次排列。分爲一畫部二畫部等。閱 者按首字之畫數。卽>知其字所在之部類。且附首字之畫數索引。以便各語 之搜索對照。
一本書所集之日本帝國成文法。擧其重要者如左。
大日本帝國憲法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十一日發布
皇室典範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十一日發布
議院法 # 明治二十二年\\二月法律第二號
<衆V>議院議員<選R>擧法 # 明治卅三年三月\\法律第七十三號
貴族院<令V> #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\\勅令第十一號
法 例 # 明治三十一年七月\\法律第十號
會計法 # 明治二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四號
裁判所構成法 # 明治二十三年二月\\法律第六號
裁判所構成法施行<條V>例 # 明治二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二十二號
執達吏規則 #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\\法律第五十一號
執達吏手數料規則 # 明治二十三年七月\\法律第五十二號
辯護士法 # 明治二十六年三月\\法律第七號
行政裁判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六月\\法律第四十八號
訴願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\\法律第百○五號
民 法 # 明治二十九年四月\\法律第八十九號
民法施行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一號
不動產登記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二十四號
戶籍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二號
戶籍法取扱手續 # 明治三十一年七月\\司法省訓令第五號
國籍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六號
供託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十五號
商 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八號
商法施行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九號
破産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四月\\法律第三十二號
保險業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九號
民事訴訟法 # 明治二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九號
人事訴訟手續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三號
非訴事件手續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一號
競賣法 # 明治三十一年六月\\法律第十五號
刑 法 # 明治十三年七月\\太政官布告第三十六號
改正刑法 # 明治四十年四月\\法律第四十五號
刑事訴訟法 # 明治二十三年十月\\法律第九十六號
監獄則 # 明治二十二年七月\\勅令第九十三號
府<縣V>制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四號
郡 制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六十五號
市 制 # 明治二十一年四月\\法律第一號
町村制 # 明治二十一年四月\\法律第一號
地租條例 # 明治十七年三月\\布告第七號
所得稅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二月\\法律第十七號
<營V>業稅法 # 明治二十九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三號
徵兵令 # 明治二十二年一月\\法律第一號
治安警察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六號
著作權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九號
出版法 # 明治二十六年四月\\法律第十五號
特許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六號
意匠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七號
商標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三十八號
實用新案法 # 明治三十八年二月\\法律第二十一號
船舶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六號
船員法 #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\\法律第四十七號
郵便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三月\\法律第五十四號
電信法 # 明治三十三年五月\\法律第五十九號
移民保護法 # 明治二十九年四月\\法律第七十號
一本書漢譯。成於日本東京帝國大學留學生張君春濤郭君開文之手。更託 精於日語文之陳君介。通觀全部。<細R>加校訂。謹誌於此。以謝其勞。
日本明治四十年九月\\清國光緒三十三年八月 著 者 識